第三章:与罪念抗战

断绝罪念——此乃与邪欲抗战的必要条件。

邪欲并非顷刻间便在人的灵魂中生成。诸圣教父有言,邪欲乃是由前来贴附于心灵的“念头种子” 而起。“念头种子”50一词源自教会斯拉夫文,原为
“与某样朝着自己接近之物相遇”之意。

念头种子藉由人透过双目而得之印象,抑或藉由某种他因或形象而出现于人的意识中;还有,我们的敌人——恶魔——亦将其强塞给我们。然而,念头仅会行经人的意志,人并未允许念头种子到来,亦不参与其中——此乃罪恶发展的第一阶段。人自己决定:放任其入心,抑或拒绝之。若人接受了念头,接下来他便会开始思量之,自此,该念头便为此人所有——此即罪恶发展的第二阶段,众圣教父称之为“与罪念对话”。

第三阶段则乃倾向于罪念,又称为“与罪念相合”。当意志已受罪恶的想法影响之深,且已与罪念亲近之甚,致使人已准备要付诸行动,此时,人便已于意念中犯下了罪。一如主于福音书中所言:“因为出于心里的有种种恶念,如凶杀、奸淫、淫乱、偷盗、伪证、毁谤。”(马太福音15:19),由此可知,罪是从“邪恶的罪念”而起;圣使徒雅各则写道:“淫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5)。

已入住人心和灵魂的罪念终必过渡至实际行动。
一个允许自己放任双目淫视、不避免耳目接触淫秽画面,且存留淫秽罪念于脑海的人,是无法保持贞洁的。

极具智慧的所罗门王如此问道:“人若兜火在怀中,他的衣服岂能不烧着呢?人若走在火炭上,他的脚岂能不烫伤呢?”(箴言6:27-28)。

因此,欲持守洁净属灵生活之人应谨记:务必在虚妄的罪念萌芽之初便扼杀之,一如“将婴孩摔在磐石上”(见诗篇137)。如前文所述,罪念乃念头种子,这念头种子全然不为我们所有,但它却好似某种害虫,定意要飞入我们半开的意识之窗内。

笔者曾于某本心理学相关书籍中读到:我们的想法完全非我们自己所有,亦非我们头脑的产物。我们的思维乃是许多原因和情况的结果,诸如:教养方式、生活条件、我们所属的时代、出生国……等等。举例而言,若我们在另一国家或另一时代出生,抑或接受另一种教养,那么我们的思维便会截然不同。

因此,我们脑中所想的,并非纯为我们自身的想法,这些想法可能由于许多不受我们支配的原因,而于我们的脑中产生(在此必须补充:正教徒皆明白,不好的、罪恶的想法还可来自另一众所皆知之源头——恶魔)。当然,以上所说的仅适用于尚未于意识中生根的罪念,若一个人接受了邪恶的念头,并开始与之对话,与之亲近相合,该念头便为此人所有了。

心理医生建议将坏的想法自好的想法中分离出来,并与这些坏的想法彻底“分手”,意即将其阻挡于自我意识之外,并且不认其为自身所有;而对于良善的念头则应“追求”之,全力与之交好,并要以光明的、良善的、正向的念头取代坏的、阴暗的、侵略性的念头。

上述观点深得我心,而当我于闭关者圣菲欧方的著述中读到几乎全然相同的建议时,不禁感到极为惊讶:“一个极大,却也极为普遍的错误,便是将所有于我们脑内生成的念头皆归自身所有,且认为自己应对其负责,一如对自我负责一般;然而,所有与罪相关之事物,乃皆自外而来。故此,务必时刻将其屏除于自身之外,否则我们将会留存叛徒于一己之内。欲与自身征战者,必须将一己区分为二:自我本身,以及藏匿于自身当中之敌。

将已知的罪念从自身分离出来,并认清其乃为敌,接着,便要将此种意识转递至感知,并于心中唤起对敌人的厌恶——此乃救拔我们脱离罪恶最有效的方法。所有的罪念皆是藉由某种出于罪的愉悦而驻留于灵魂中,因此,当人对罪念的厌恶被激起时,罪行便会丧失支柱,自行消逝了。”51 

的确,罪与污秽本来不是灵魂的一部份,因它们既非灵魂所固有,亦不与人同类。我们乃受造为洁净光明的,圣浸圣事以水将我们涤净。你看,刚受洗的婴孩躺着,他是纯洁的,好似上帝的天使,而“所有与罪相关的事物,乃皆自外而来”——它们都是后来才发生的。而我们在接受、同意罪恶的同时,也亲自将罪迁入了自身的灵魂之中,一旦走到了这一步,欲将其驱逐,谈何容易!

信仰的盾牌

我们应于自我意识中设置特殊的过滤装置,判定哪些想法对自身是有益的,而哪些想法就是距自己有大砲射程之远,亦不得松懈。这与父母封锁某些网站或电视频道,使孩子无法浏览观看,是相同的道理。再举另一例:当门铃响起时,我们可不会略过“是谁?”这个问题,就马上敞开大门;反之,我们会先从窥孔观察,只有在确定按铃的是我们认识的人后,才会让他进门。

无须害怕罪念,然亦不应与之交谈。

有回我向一位经验丰富的神父忏悔自己的罪恶念头,那些念头折磨我无情,神父便给了我此般建议:“把罪念视为某种外来的,与你不相干之物。人虽无法控制找上门的罪念,却能以意志决定——接受罪念与否。”假设有个人坐在家中,门窗紧闭,窗外吹着暴风雪,天气恶劣。只要他不开窗,坏天气便对他无害;然一旦他开了窗,这坏天气便得以入侵,室内也变得寒冷、不舒适了。各样的念头亦同,我们无从避免它们,但也不应让它们进入,玷污灵魂。

而极为重要的一点是:不仅要避免罪念,不放任其进入灵魂之中,更要以其他属灵的、光明的、良善的思绪替代之。毕竟有着这么一条法则:“自然界无法容忍留白”,而属灵的天性亦是如此。犹记圣经中的一则比喻:污鬼离了人身,就在无水之地走来走去,后来又回到这人身上,为自己找到空位后,又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52常言道:没有空无一物的圣地。

圣主教菲欧方建议,在赶出邪恶的罪念后,应于灵魂的入口处置放一面盾牌,且不允许罪念返回:“为此,要尽快在灵魂内立起对抗的信仰盾牌,以之抵挡扰人的罪念。”53 

我们已于前面的章节谈过:每种邪欲皆有与其相抗之善德。而同样的道理,每种罪念亦能以相对的善念抗之。举例而言,纯净之念可对抗淫欲之念,怀善之念可对抗抱怒之念,对近人的辩护与怜悯则可对抗定罪之念。

本章尾声,笔者在此引述圣主教菲欧方的另一建议:与罪念的抗战当以对上帝,对众圣者,以及对护守天使的祷告为始,如此一来,我们便不会将属灵征战的成就归功于自身努力,因为此事惟藉上帝之助才能成。

务必找出自身最主要的邪情欲念,并且于行、于思皆当与之抗战。此一战役永无休止之日,“然而,克胜邪情欲念将越来越容易,越来越轻松,与之抗战的经验亦将逐渐累积;而人亦将发现并拔除邪欲不再困难。”54 


50 译注: 念头种子,прилог、приражение,源自教会斯拉夫文动词“приразиться”。

51 注:摘自隐修士圣菲欧方所著之《通往救恩之途:苦修概述》(Путь ко спасению. Краткий очерк аскетики.)第280-281页,1899年于莫斯科出版

52 译注:见马太福音12:43-45。

53 译注:摘自闭关者圣菲欧方所著之《通往救恩之途:苦修概述》(Путь ко спасению. Краткий очерк аскетики). 第280-281页,1899年于莫斯科出版。

54 注:摘自闭关者圣菲欧方所著之《书信集》(Собрание писем), 第98页,1994年由彼雀尔斯基圣母进堂修道院 (Свято-Введенский Печерский монастырь)出版第四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