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关于圣化的想法经常被简化了,被视为道德的无缺点,实际中无罪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道德性被理解成遵守规则,那么圣徒就是最为准确细心地遵守宗教规条且不违反禁条的人。在福音书中采取这种态度的就是经师和法利赛人。他们将注意力从行为的含义转移到其形式,为此受到了基督的审判。
似乎基督的话已对法利赛人的做法形成免疫,但就像其他任何宗教那样,基督教两千年以来已拥有了巨量的各人传说和规则。其中也出现了具体而精密地遵守律法的拥护者。今天对于外行人(非基督徒)来说基督宗教只会表现为仪式,其中每一步都被制定好了且所有评价都已给出。事实上,任何新的律法都不能歪曲基督带来的消息。因其本质是,爱是最高的法律。首先是指祂自己对人类的爱,而且祂可以教化所有来投奔祂的人获得这种爱。
“律法”当用来指上帝之言时,应当了解得正确。在旧约里上帝给予的律法,被理解成外部的指示,遵守了有奖励,违反了就会有惩罚。但是在先知的作品里上帝就改正了这种理解并确认,律法应当成为人心里的内容。这种由上帝给予的律法,本质上不是其他的而是生活本身的律法。随着灵性上的成长,人掌握好的律法,应当从外部的标准改变为自然的规律,与其声音在心中所听到的爱之律法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