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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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认识到真正的信仰?

如何才能认识到真正的信仰?

可以学会去信上帝吗?

可以学会去信上帝吗?

什么是信仰?

什么是信仰?

上帝需要我们吗?

上帝需要我们吗?

释疑

  1. 能在上帝之外行善吗?
  2. 上帝依附于我们吗?
  3. 有可能以上帝之名而行邪恶吗?
  4. 命定论和自由是互相排除的吗?

扩展阅读

如何才能成为真正幸福的人

趣闻

基督和良心

莫斯科的神父谢尔吉·梅切夫(1892-1942),在苏联时代为信仰而殉道,在讲到耶稣基督恢复人类良心时,引用了成德者阿爸多罗德奥的话:
“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祂在他之中种下了某些神性的东西,就像是某些意念,类似于火星,含有光和温暖;这种意念照耀他的智慧并给他显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邪恶的:这种火星般的意念就被称为良心,它就是自然律法……
由于人们由于堕落而掩埋和践踏了它(良心),就需要书面的律法了,需要圣先知了,需要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来临本身,为的是开启和树立它;为的是以遵守祂诫条来重新燃烧起那个熄灭的火苗。
新约中也是一样。刚开始基督的门徒并没有书写的律法,只是在生命的终结才书写了福音和使徒书信。有些基督徒并不是通过圣经来了解上帝律法的,甚至不是通过口头圣传。主自己在他们的心中,他们的良心中给他们开启了福音。使徒保禄就其中之一,他在世上从未见过主,几乎直到生命的最后也未听过祂直接门徒的讲道……
基督的事宜在于祂在人的内心里恢复了良心,燃起了所埋藏和掩盖的火苗。良心我们之内的良心与上帝形像有着直接联系,上帝形像就像良心一样在我们之内被腐蚀而需要被复兴。依据教会教导,基督来到世上是为了恢复堕落先祖的形象,同时也是为了在我们内心重新燃起良心的火苗”。

什么是善事?

 圣经坚持认为基督徒之路的基础是信任上帝。“人的成义,是籍着信德”(罗3:28)。但圣经中同样也确认:“正如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同样信德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关于如何使这些二律背反的确认统一起来的问题,基督教世界里有许多争论。
如果提醒一下 “信仰”一词在圣经中的含义,那么这个矛盾就是虚构的。这不是在理论上承认上帝的存在,而是信任上帝旨意在世界中和自己中的存在。人一选择上帝的诫条而不是自己的利益,他就得到可能以另外一种眼光来看周围的世界并相应地行动。这加深了他对上帝的信任,同时促使他做新的事工。
 当然啦,甚至那些不知道或不认识上帝的人也可能行善。但人对于自己的创造者的无知是一种相对的事情;在经验和本能的层面上每一个人哪怕是在极小的程度上都对祂有某些了解。使徒保禄写到:“如此证明法律的精华已刻在他们的心上,他们的良心也为此作证,因为他们的思想有时在控告,有时在辩护”(罗2:15)。但是如果没有一些关于上帝的知识,人类的良善很难结出自己主要的果实即在信仰中的成长——而只有在信仰中成长,才能给予善以新的动力。

自私自利者能成为基督徒吗?

自私通常被理解成,人只把自己的福乐放在第一位,不考虑周围人利益的状态和生活安排。追求福乐是深含在人的内部特征里的。上帝在诫条中要求人以其对自己的爱为行为标准:“爱你的近人就像爱你自己一样”(玛22:39),“你想别人如何对待你,你就如何对待别人”(路6:39)。
圣经支持人追求幸福,同时也警告他在这条路上不可避免的危险。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危害,人不应当满足自己不太重要的需求,而牺牲某些更为重要的东西。为了解饿而咬断自己的手指就不合理。根据基督宗教的理解,处在人内部价值金字塔的顶端最重要的就是上帝的形像,其与我们的个性相连接起来,就成了真正的 “我”。当人把上帝的旨意,即印在自己心中的上帝之形象,放到自己生活中的首位,,这种状态就是圣经中所讲的上帝之国,或是天上之国。在解释真正的“我”和人的其他需求的相互关系时,耶稣基督是这样讲的:“你们应先寻求上帝的国,这一切自会加给你们”(玛6:33)。祂没有讲:“寻找上帝的国,其他对于你们就不重要了”——因为追求上帝不但不会使人生中的其他福乐变得无意义,反而使其增加、有了新的含义,使其更有价值,因为所有福乐的源泉处在上帝之中。
生活中在人自己的收益计算和上帝诫条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要知道,这种冲突与其说是发生上帝和人之间,不如说是发生在其真正的 “我”及其没有那么重要的需求之间。在这种对抗状态中,人的福乐要求他选择更重要的,为了真正的“我”而拒绝虚假的“我”。耶稣基督讲:“谁若愿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丧失性命;但谁若为我的原故,丧失自己的性命,必要获得性命。人纵然赚得了全世界,却赔上了自己的灵魂,为他有什么益处?”(玛16:25-26)。俄罗斯的十九世纪的圣徒伊格纳提·布良恰尼若夫是这样解释这些话的:“丧失性命意味着什么?——就是拒绝按自己的感觉行事而强逼自己按福音的诫条来行动”。每次当我们更信任上帝而不是自己的观点时,我们就会为获得真正的自己而放弃迷路的自己。

什么是合力(синергия)?

合力(来自希腊文的. συνεργία синергия)一词在基督正教神学里被解释为人的自由意愿和上帝力量为人的福乐而来的共同行动。基督宗教修道创始人之一埃及的马卡里(四世纪)形象地描述了这种相互作用,就像母亲和学习行走的孩子的共同行动:孩子在寻找母亲,要走向她,但又不能自己行走;相应地母亲帮他站起来并鼓励着他向她走过来;但此时婴儿也需要做自己的努力,并不是因为母亲会丢下他,而是只有这样他才能学会行走。
上帝创造的人有能力来理解祂的意旨并参加到祂的创造中来。“我们是上帝的助手”(格前3:9),——使徒保禄写到。上帝与人的合力并不是与什么外力合作,而是遵循镶嵌在人身上的天性原则。可以讲这是自我可能性的真正开启。但是这种开启需要人具有道德向量,因为讲的不是普遍力量,而是上帝恩典,是在原则上不能服务于邪恶的。五世纪的神学家耶路撒冷主教圣西里尔这样写到:“上帝是提供自己的恩赐,人是应该接受和保存这种恩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