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罪孽并不能去除人天性中所具有的上帝形像,但它带来人一生中的不协调。改变的首先是智慧的状态及其意志能力。因有一次做了与天性相对立的选择,智慧失去了控制灵魂力量的能力,结果依附于那些他本来应该控制的力量。这些力量就成了邪欲,都对他有各自的吸引力,,与召唤他趋善的良心相对立,又导致他经受道德上的折磨。
除此以外,罪孽完全改变了人与上帝及他人之间的关系。深层而亲切的个人交往被恐惧、疏远和不信任所替代。人与上帝疏远在他的感觉中祂一不是自己的了,且固执于自我迷恋中。他人也被视为对手和敌人了。最后,其堕落最悲惨的后果是肉体死亡,要知道,死亡在任何文化里都被理解为最严重的邪恶。
人是受造物,并不是偶然产生的。他是由上帝为一定的目标而创造的,只有体现上帝关于自己的计划,人才能感觉到幸福。既然上帝之计划因堕落而无法实现,因而要重新得到幸福,人类必须首先根治罪孽后果,才有可能。这种治疗通常被称为拯救,而由于拯救是籍由基督而实现的,所以祂被称为救世主。就是祂恢复了人类的完整性,使人类将上帝视为充满爱之父,给予了爱他人的信条,以自己的死亡战胜了死亡而复活。在这种背景下,幸福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概念,是可以追求的,但光凭自己的力量却是无法达到的。上帝尊重其受造物的自由且不愿意对人施加压力,祂借由基督欢迎任何一个想成为真正幸福的人。